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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核服務

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

 

根據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指示,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將由2024年10月3日(星期四)起停止接收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的登記﹑續期及課程修改申請(「基金課程申請」)。

 

由2024年10月3日(星期四)凌晨零時起,所有基金課程申請須經勞福局的全新網上系統(https://www.cef.gov.hk) 提交。

 

如對上述安排有任何疑問,請聯絡勞福局(電話:9865 0769 或電郵:enquiry@cef.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