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誠意為大家提供快捷之服務。以下是本局自訂並期望致力達到之服務標準。若本局之服務未能達到這些標準,請致電總幹事提供意見,電話:3658 0101。
本局之服務:
- 一般聯絡
- 評審服務
- 學歷評估
- 非本地課程評估
- 保險中介人及地產代理從業員持續專業培訓計劃評核
- 可獲發還款項之持續進修基金課程評估
一般聯絡
- 評審局之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45分
- 於辦公時間內,電話鈴聲於六響內獲接聽
- 於第一個工作天內回覆辦公時間以外之電話留言
- 於兩個工作天內回覆一般性查詢
- 於一個工作天更新顧客之聯絡資料
- 於五個工作天內,公佈本局之主要服務的最新程序
評審服務
(評審局自一九九一年開始,甄審非大學之大專院校,與其舉辦的學位及非學位課程)
- 本局會向院校闡明評審程序及準則,讓院校能決定是否接受評審,或接受評審的適當時間
- 於五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回覆院校隨後之查詢
學歷評估
(評審局自一九九四年起,為個別人士之整體學歷提供非約束性之專業意見)
新申請
- 於兩個工作天內回覆接納申請
- 若有需要,於五個工作天內聯絡申請人索取進一步資料
- 於十五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人有關評估之結果或進度
- 於五個工作天回應申請人之隨後查詢
非本地課程評估
(由一九九七年起,評審局因應《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規定,成為非本地課程註冊處處長之指定顧問)
新課程及周年申報
- 於十個工作天內發出首個函件徵詢補充資料
- 於五個工作天回覆隨後之詢問
現行之課程
評核保險中介人及地產代理從業員持續專業培訓計劃
(由二OO一年及二OO五年起,評審局分別獲保險業監管局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委任為評核機構)
評核 / 周年覆核之申請
- 於五個工作天內發出首個函件徵詢補充資料
- 於五個工作天內回覆隨後之詢問
- 於申請後四個星期內完成評核報告或通知申請人有關評核之進度
- 於五個工作天內更新在本局網站之已獲批准的培訓活動名單
課程資料更改
- 如有需要,於五個工作天內,徵詢補充資料,及
- 於二十個工作天內發出評核結果
評審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評估
(由二OO二年起,評審局被委任為唯一顧問機構)
新申請
- 若申請資料不足,於兩個工作天內,向課程舉辦機構提出意見
- 於五個工作天內發出首個函件徵詢補充資料
- 於五個工作天內,回覆隨後的查詢
- 於二十至四十個工作天內,向勞工及福利局就課程註冊提供建議
課程資料更改
- 若有需要,於兩個工作天內,弄清課程資料更改的理據,及
- 於二至五個工作天內,完成資料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