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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評審
學術評審一直是評審局的核心工作之一。評審局為香港專上教育提供評審服務,為現時及有意入學的學生、家長、僱主、資助團體及政府確保專上教育課程的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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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評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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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階段質素保證程序
自資歷架構於2008年5月推出以來,評審局的學術評審部便根據「四階段質素保證程序」為專上教育課程提供評審服務,以助有關課程所頒授的資歷可以獲得資歷架構認可。
「四階段質素保證程序」的詳情概述如下:

階段一「初步評估」是為課程營辦者進行評估,以審核營辦者是否有能力、有效地管理,並為其發展、教學評估及課程/教育服務的質素保證工作,提供足夠的資源。
階段二「課程甄審」全面評估課程的策劃及管理、課程綱要、教學安排、評核方法及學習成效,以確保進修課程切合所頒授資歷的要求。
階段三「學科範圍評審」可賦予課程營辦者在有效期內於指定學科範圍及資歷級別,發展及開辦課程,而個別課程無須事先通過評審局的評審。能夠取得這項資格的營辦者必須具備歷經驗證的質素保證機制及相關能力,並且於課程甄審得到良好的往績。
階段四「定期覆審」是為已獲「學科範圍評審」資格的課程營辦者作定期的評審覆查。此覆審程序將根據「學科範圍評審」的有效期間循環進行。
年內,學術評審部為專上教育課程營辦者進行了兩次「初步評估」及一次「學科範圍評審」,亦就合共19項副學士、高級文憑、學士或碩士課程,提供16次個別,或以群集形式進行的「課程甄審」及「課程覆審」。自政府推出了資歷架構後,評審工作亦著重於課程營辦者在教與學方面施行成效為本的情況。
專上教育界別的質素保證職能
教育局於2008年4月發表的《第二階段專上教育界別檢討報告》中強調對質素的重視,為此評審局參與編製關於專上教育界別良好質素保證作業手冊,以回應有關報告。
2009年1月,教育局發表新訂立的副學士與高級文憑課程的通用指標,有關指標將於2009/10學年生效。通用指標規定課程營辦者必須每年提交收生情況報告。由2009 /10學年起,評審局將會跟進非教資會資助課程營辦者的周年申報,作為評審監察工作的一部分。
教育改革
為迎接三三四新學制,評審局在本年度與教育局、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及其他專上教育界別人士,就教育改革的影響及副學士與學士學位課程最低入學要求舉行多次討論。評審局亦就教育改革的影響、三三四新學制及政府推出的其他教育政策進行內部研究。
根據第320章註冊的評審工作
過去十年,香港逐漸轉型為知識型經濟,大大提升了對專上教育的需求。隨著政府將香港打造成教育樞紐,越來越多私立專上教育營辦者有意開辦學士學位課程,希望未來能夠升格為私立大學。在年內有一家課程營辦者通過了院校評審,希望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成為可頒授學位的專上院校。我們亦與其他有意進行同類評審的院校進行深入討論。
非本地課程評審架構
資歷架構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則,是香港的非本地課程可在通過評審局(即資歷架構的評審當局)的評審後,申請納入資歷名冊繼而獲得資歷架構認可。這項政策旨在提升目前受《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註冊程序規管的質素保證程序,並為香港的學生提供獲資歴架構認可的本地和非本地資歷。非本地課程營辦者接受評審的主要好處,包括可以加入政府學生資助計劃,並把通過評審的資歷納入資歷名冊。
實地考察有助評審小組增加對接受評審機構設施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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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評審局因應非本地課程的合作模式及對本地課程的現有要求,著手編制非本地課程的評審架構。非本地課程甄審其中一個重點,是非本地課程能否符合對應本地資歷的資歷架構水平。由於非本地課程評審程序的要求極高,海外同類經驗也甚少,評審局遂展開一項先導計劃,以測試建議的評審架構、準則及相關的評審指引,是否恰當。
未來展望
隨著公眾越來越重視資歷架構及質素保證的價值,預期將有更多專上教育界別的課程營辦者會申請學術評審服務,以獲得資歷架構認可。此外,副學士界別在過去數年急速發展,使銜接副學士/高級文憑課程的學士學位供不應求,令專上界別更有意通過評審局評審,並根據第320章向教育局註冊,以提供學位課程。
來年我們將面對的另一項挑戰,是推出自願性質的非本地課程評審服務。這項服務將以2009年底進行的評審先導計劃為基礎。預期政府提供的資助,將有助吸引非本地課程營辦者尋求評審服務。為迎合院校對服務的需求,我們正制訂非本地課程評審架構,按照學科進行群集形式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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