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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新評審局的成員組合
• 新覆檢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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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以外的職能
• 公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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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條例》(第1150章)成立了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為法定機構,新評審局的成員亦於同日履新。以下為新評審局的成員,任期由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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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約克博士, SBS,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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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bridge 有限公司
常務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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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浩明博士,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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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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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 David Dunke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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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格拉摩根大學
社會學系
系主任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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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 Achim Hopbach |
德國評審局
常務總監 |
| Mr Kevin A Power, AM |
澳洲培訓公司董事
澳洲新南威爾斯技術職業教育
評審局成員 |
| Professor Gordon Stanley |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
教務委員會主席 |
| Dr David B Wolf |
美國社區學院
領袖發展計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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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增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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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行政及策劃)暨
信興市場學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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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群博士,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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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總商會
副總裁(工商政策) |
張智媛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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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會計師公會
行政總裁兼註冊主任 |
何炘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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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署理校長暨
金融學講座教授 |
高彥鳴教授,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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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大學
學術副校長(首席副校長)資深顧問暨
化學工程學系兼任教授 |
鄺志堅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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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會聯合會
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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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仕海工程師, SBS,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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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機電工程署前署長 |
李子建教授,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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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
大學與學校夥伴協作中心主任及
教育學院院長暨
課程與教學學系教授 |
廖長江先生,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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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長江大律師事務所
大律師 |
羅志雄先生, 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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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商務聯合印刷(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 |
麥鄧碧儀女士, MH,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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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inciple Ltd
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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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昭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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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諾仕聘請顧問公司
大中華區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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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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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總幹事
(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 |
范耀鈞教授, BBS,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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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總幹事(2008年5月1日以後) |
黃偉綸先生,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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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副秘書長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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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排左起: |
陳增聲教授; Mr Kevin A Power, AM; Dr Achim Hopbach; Professor Gordon Stanley; 李子建教授, JP;
黃偉綸先生, JP(教育局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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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排左起: |
羅志雄先生, MH; 鄺志堅議員; 張智媛女士; 麥鄧碧儀女士, MH, JP; 高彥鳴教授, JP; 黎仕海工程師, SBS, JP;
Dr David B 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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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左起: |
張寶德先生; 鄧昭平先生; 廖約克博士, SBS, JP(主席);孫明揚先生, GBS, JP(教育局局長);
許浩明博士, JP(副主席);陳偉群博士,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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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排左起: |
羅志雄先生, MH; Professor Gordon STANLEY; Dr Achim HOPBACH; Professor David DUNKERLEY;
李子建教授, JP; *陳東山先生 (教育局計劃統籌主任 (延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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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排左起: |
Dr David B WOLF; 麥鄧碧儀女士, MH, JP; 黎仕海工程師, SBS, JP;陳增聲教授; 高彥鳴教授, JP;
Mr Kevin A POWER,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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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左起: |
范耀鈞教授, BBS, JP; 廖長江先生, JP; 廖約克博士, SBS, JP (主席); 許浩明博士, JP (副主席);
陳偉群博士, JP;**鄭鍾偉先生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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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2008年7月召開的評審局大會列席
**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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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局廣納教育、培訓及各行業的專業人士為成員,反映評審局的職能擴大,並與職業教育界、有關的業界及關連機構的聯繫日趨緊密。此外,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成為評審局的當然成員,顯示評審局成為法定的評審當局及資歷名冊當局後與教育局更聯繫緊密。還有,評審局內共有五位非本地成員,反映我們的工作不僅著眼於本地,亦放眼國際,並與海外結盟機構緊密聯繫,以汲取國際新思維、銜接國際規範以及參考國際標準。
除了《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內的上訴機制,新的評審局條例亦引入新的覆檢機制。機構或個人可對我們所提供的服務而作出的決定申請覆檢。我們收到覆檢申請後,將成立獨立的覆檢委員會處理。覆檢委員會調查後提出的建議,將交由評審局作最終決定。這項新的覆檢機制可視為對申請人提供的額外服務,亦可讓評審局用以持續自行評核本身的工作。
根據法例,在教育局局長事先批准下,評審局可為香港境外的客戶提供服務。這有如評審局可擴大職能,通過交流經驗及典範,協助其他地區建立本身的質素保證機制。
為回應社會要求提高透明度,法例賦予評審局酌情的權力,可決定公佈與發放評審報告等資料。提高透明度既可令社會公眾受惠,亦可讓通過我們評審的課程提升其整體質素。
秘書處
秘書處的組織架構在過去一年有所改變。為了迎接2008年5月推行的資歷架構,以往秘書處的建構,以靈活安排員工擔當不同的工作為主。這樣的安排既有利評審局的發展,也可讓員工更全面了解評審局的工作。
資歷架構正式推出後,秘書處轉換了上述的安排,改為按職能成立不同的部門。新設的三個營運部門為學術評審部、職業資歷評審部以及學歷評核部,各自負責所屬的專門職責。秘書處針對政策發展和研究,亦成立了資歷架構及資歷名冊組以及研發培訓組。此外,成立了企業傳訊科及行政事務科,以支援秘書處的工作。新的組織架構可讓秘書處的員工專注個別功能的職責,在專門領域內建立專業知識,亦可於適當時候調配員工到其他工作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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